齊桓公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推薦分享

Share

資源連結

連結到原始資料 (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)

後設資料

資料識別:
TUZ-010105001930
資料類型:
文字
著作者:
許仲?
主題與關鍵字:
臺灣文藝叢誌
描述:
內文:齊桓公二十三年。山戎伐燕。燕告急於齊。齊桓公救燕。遂伐山戎。至於孤竹而還。論者曰古來國君之禦外侮。其惟齊桓公乎。夫以舜禹之聖。尚有苗民之逆。幽王之盛。竟為犬戎所殺。亦越漢高破秦滅楚。群才協輔。而匈奴大起。受困白登。晉時雜戎內居。五胡難作。東晉以後。偏安江左。元魏周齊。儼列北史。唐於吐蕃宋於金人。明於也先。其害尤甚。而桓公獨能尊周室。令諸侯。修國政。訓師旅。養精蓄銳。以待天時。及至山戎為患。燕國瀕亡。於是出臨淄征敵土。列陣分行。揚旗擊鼓。遂使狂孽鋒摧。諸酋勢蹙。醜類迎降。邊陲肅穆。較之前後人主。其武烈果何如哉。向使軍旅之事。未之能學。鄰邦之危。不敢往救。將見千里王畿。犬戎雖去。尚滿目之瘡痍。一隅易水。敵寇纔來。復驚心兮烽燧。山東諸姬首被其衝。而謂黃河以南。淮水以西。竟有恃而不恐者。無是理也。吾知春秋之世。十三國之憂。不在楚而在山戎。戰國之時。六國之患。亦不在秦而在山戎。九州自此無寧歲矣。孔子曰微管仲吾其被髮左衽矣。夫使不被髮左衽者管仲也。而其用管仲者桓公也。至哉□言。可以警醒吾人禦侮之精神。惜乎世之論桓公者。譏其不行王道。而於召陵一役。猶復鳴鼓而攻。不知周轍既東。王綱已墜。一桓公之力。其何能淑。至於伐楚之舉。非不習見楚之猖獗也。非不欲懲楚之狂暴也。第念楚雖異姓。亦屬兄弟。世未有兄盛而弟之子孫不懷其德者也。亦未有弟強而兄之苗裔不保其身者也。苟一旦兵連禍結。指顧問未能驟解。山戎又起之於北。犬戎且乘之於西。而天下終受其困矣。是以責其苞茅。使之稍殺其氣燄。得以相安無事。而不為外寇所算。乃所以尊王愛民也。不然以齊之強。諸侯之眾。管仲之知兵。三軍之用命。豈難踏破方城。橫流漢水哉。詩曰兄弟鬩於牆。外禦其侮。此之謂也。嗚呼桓公可謂能禦外侮矣。
出版者:
鄭汝南
日期:
出版品發行日期:大正8年5月1日
格式:
文字檔
來源:
臺灣文藝叢誌
語言:
中文
範圍:
臺灣文藝叢誌
管理權:
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

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

引用資訊
直接連結

評分與驗證

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

star star star star star

推薦藏品

過黃河而北
初二日午下
埔里社(第十)〔志〕
列傳四
榷賣志
列傳二